1月19日9时52分许,在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德源街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的交通事故,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接警后,迅速派遣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对现场勘察及视频监控,发现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德源街与贺兰山路口时,与张某某驾驶小车在路口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无责任。(兴庆区交警二大队)